国内的手机支付业务很难修成“正果”

2015-10-08 12:07:44 重庆诺塔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88

    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家基础运营商发布了其基于NFC(非接触式通信)技术的手机支付业务。但NFC技术只能通过两种形式在终端上实现:使用内置NFC芯片的定制刷卡手机,或者在普通手机外贴上NFC卡。用户要办理中国联通的手机支付业务,要么换掉现用的手机,要么再花几十元办理一张NFC卡。

       目前愿为单项功能更换手机的用户毕竟在少数,而且到目前为止,中国联通的手机支付业务还只限于公交刷卡,并不能与银行卡绑定。中国移动的手机支付采用的是 RFID技术,即用户只需将现有SIM卡更换成集成RFID的SIM卡。但集成RFID的SIM卡牵扯到发卡权的问题,银行若与中国移动合作,就要把至关 重要的发卡权交给中国移动,而目前没有银行愿意这样做。因此中国移动与银行达成合作的难度将大于采用NFC技术的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
  尚处起步阶段的我国手机支付业,虽有国家和运营商的大力推动,但还面临许多困难与挑战。中国联通与中国移动手机支付业务尚未与银行卡绑定,其实暴露的是移 动运营商与银行的合作进展不顺,这只是手机支付业务诸多问题中的冰山一角。手机支付最核心的是安全问题。安全包括很多环节,比如存储安全、传输安全、认证 安全等。而最基础的应该是认证安全,因为如果把使用手机支付的人给弄错了,其他安全措施将形同虚设。一些专家指出,手机支付技术已较成熟,而且由于手机内 存小,供黑客施展、发挥技术优势的空间小,因此手机支付相对安全。但这种说法并不能打消消费者的顾虑。

      目前,现场移动智能小额支付通用的无线通信标准均采用RFID技术。RFID系统使用的通信频段范围为9kHz~5.8GHz。国内在支付领域主要有两个 信号频率:13.56MHz和2.45GHz。根据多年来国内外的实践.高频段的13.56MHz作为非接触式支付应用的国际通用频率,已被绝大多数应用 组织以及相关厂商所接受,具有广泛的应用基础。近两年在支付领域出现的2.45GHz属于微波频段,原来主要应用于生产、物流、跟踪、资产管理上。其优势 在于受各种强电磁场的干扰较小,识别距离较远,标签可以设计得很小,但成本较高,目前市场应用的可行性以及相关技术的稳定性尚待检验。
    
    NFC由非接触式射频识别(RFID)及互联互通技术整合演变而来,能在短距离内与兼容设备采用13.56MHz频率进行识别和数据交换。这项技术最初只 是RFID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简单合并,现在已经演变成一种短距离无线通信技术,发展迅速。采用NFC技术的移动智能小额支付标准兼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 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可被符合PBOC 2.0标准的POS机具受理。
   
    目前可以通过独立芯片、智能SD卡、手机SIM卡种载体搭载不同应用实现移动智能小额支付。现阶段利用这些载体实现了智能SD卡、RF SIM、SIMPass和NFC手机等四种解决方案。中国移动推出了RF—SIM的产品。在以上几种产品形态中,智能SD卡、独立芯片的NFC手机以及 ISIM产品可脱离SIM卡,完全基于金融账户,开展支付应用,而移动运营商在这些产品模式中主要承担无线通信的职责。随着移动互联业务的发展,根据不同 的客户细分,发展不同类型的移动增值服务。未来上述产品模式的发展将主要取决于合理的商业模式设计,以及移动运营商、内容提供商、发卡银行和中国银联等的 资源整合的效率以及总体推动力度。
 
    SIMPass产品以及RFSIM产品主要基于手机SIM卡中的芯片,移动运营商对客户的控制以及应用的把握更为直接,对提高其用户的忠诚度和品牌粘性更 为有利。一方面,移动运营商在相关资源和成本的投入方面动力较强,即使最终所带来的商业价值较为渺茫,也依旧会不懈努力;另一方面,真正与支付直接相关的 金融体系则有可能因为对此种模式的政策合规性、产品安全性以及客户的服务质量等疑虑而采取更为谨慎小心的合作态度。
   
    目前,NFC手机和智能SD卡产品均采用金融标准的安全芯片作为信息载体,业务模式和支付流程采用金融支付的相关安全机制来实现。但NFC手机目前处于发 展初期,支持的手机型号少,覆盖范嗣较小,且未发布统一的技术标准,手机厂商还没有大规模跟进。智能SD卡在远程支付上效果较好,容易被市场接受,但在现 场支付时,需要通过外挂异形卡的方式解决。iSIM卡产品通过贴膜的方式使安全支付载体与SIM卡分开,金融机构可以对安全支付载体有效控制,在现场支付 方面效果较好,但远程支付受制于数据短信的通讯技术,当前只能实现信用卡还款、缴费充值等部分简单的远程支付,扩展性有待提高。SIMPass产品主要是 从移动运营商的角度出发,对合作伙伴的开放性和可持续发展性考虑不多,安全支付载体与SIM卡合一,不利于金融机构对安全支付载体的安全管理;现场支付方 面效果较好,远程支付与iSIM产品面临同样问题
   
    我国已有超过7亿的手机用户,是世界最大的移动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就用户规模及应用领域而言,我国移动智能小额支付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潜力巨 大,但需要产业链各方的协作、金融监管政策的支持、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用户理念的培养,以及发展普及过程中所产生的巨额投入,给移动智能小额支付的 发展路径带来很大不确定性。
 
    移动智能小额支付需要金融行业和移动通信行业合作共同推进。目前,行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和工信部尚未对移动智能小额支付的定位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市场各 方对移动智能小额支付日后的发展趋势和业务模式的看法存在分歧,影响其合作推进。主管部门的政策指引对未来移动智能小额支付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非 常关键的指导作用。当前,移动智能小额支付行业最迫切解决的问题是标准化,如果没有统一的RF-SIM标准,所有厂商都按照自己的标准各行其事,会错失在 初期制定行业标准的机会,致使以后更难统一。移动智能小额支付业务前期需要投入的成本主要是手机终端改造成本和现场支付受理环境改造成本。前者由于多种支 付解决方案共存,其产业链构成和商业模式有较大差异,但其发展方向可能倾向于客户发展主体作为主要承担方;后者将随着国内金融IC卡的发展,逐步得到解 决。移动智能小额支付同时支持现场支付和远程支付。在金融领域,现场支付采用符合ISO14443规范的通信协议,使用13.56M通信频率。目前国内受 理非接触IC卡的POS智能支付终端都符合此标准。RF—SIM产品的2.45GHz通信频率标准则可能造成未来受理环境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甚至阻碍 移动智能小额支付产业的发展。当前国内的行业卡发市场秩序很不规范,各行业的标准不统一,行业IC卡领域存在资源浪费等现象。移动智能小额支付采用金融 IC卡,支持多应用特性,从节约资源和百姓方便角度出发,有必要将行业卡向手机整合。如何突破行业壁垒,实现跨行业互联互通是需重点研究的课题。
 
    移动智能小额支付作为新兴业务,尚缺乏明晰的行业规范,包括准入政策、监管政策、资源共享、服务质量保障、服务规范制定等都需要有明确规定,移动智能小额 支付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存在“政策瓶颈”。近年来,《电子签名法》和《电子支付指引》的出台,为电子化支付在政策和法律地位方面奠定了基础。随着人民银行在 电子货币管理以及清算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推进,将会对移动智能小额支付的普及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移动智能小额支付与其他移动增值新业务不同,业务涉 及面广泛,其产业链由移动运营商、商业银行、中国银联、第三方移动智能小额支付服务提供商、终端设备提供商、芯片制造商、手机厂商、最终用户等多个环节组 成。在这条产业链中,呈现了“共存共荣” 的局面,无论哪一环节落后,移动智能小额支付的发展都会受到影响。因此有必要通过产业联盟的形式,集中各方资源,通过集体智慧,共同研究确定适合移动智能 小额支付发展的相关标准。在标准的指导下,“各司其职”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移动智能小额支付作为IC卡支付和互联网支付的综合与延伸,应以银行卡账户为基础。目前,国家在银行卡发卡主体和运营资质上有严格的要求和限制,进入流通 领域合法化的电子货币只有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其他任何行业支付产品只能在行业内使用,不能进入流通领域,在使用上也达不到联网通用的要求。为确保移动智能 小额支付的普适性,所开展的支付模式应符合金融标准,最佳方案是采用人民银行发布的相关金融标准。在账户管理、资金结算等涉及金融安全方面采用现有金融体 系的资源及机制,规避移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潜在风险。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源泉,移动智能小额支付行业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来提供更适应市场需要的产品。 金融机构应立足金融支付账户。为用户提供包括远程支付与现场支付在内的完整移动智能小额支付服务。运营商应立足于手机终端和移动通信网络,打造基于远程和 现场支付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为终端用户提供全方位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和综合信息服务。产业链的其他各方需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推动商业模式、制造工 艺、产品形态等的突破。只要各方能在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积极探索移动智能小额支付各环节的创新工作,一定能创造出国家认可、市场接受、客 户满意、多方共赢的移动智能小额支付产品。

    此外,法律保障的缺位是制约手机支付发展的另一问题。已有业内人士呼吁要像网络支付安全立法一样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当前很多SP运营商在商业利益的驱使 下,把用户个人资料泄露给第三方,致使用户遭受手机垃圾短信和广告的骚扰,对其隐私造成侵犯。此外,一些手机SP运营商将付费业务强加给手机用户的做法也 令很多消费者气愤不已。而目前我国现行手机支付的政策还不完善,手机消费类增值服务费的征收无法律保障,市场管理较混乱,使消费者难以维护手机短信消费应 有的权利。因此,建立相应手机支付安全法律、法规已刻不容缓。消费者的使用习惯也是影响手机支付普及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决定消费者使用习惯的因素包括 手机支付的安全性、私密性、便捷性、易用性以及消费者自身的习惯。赛迪顾问的研究表明,手机支付仅占用户使用的手机应用服务的很小份额,远落后于手机阅 读、手机游戏、手机邮箱等其他应用。这说明用户对手机支付的使用习惯尚未形成。没有大批习惯使用手机支付业务的用户群,也就不会有手机支付业务的广阔市场 空间。所以,如何将手机支付从一小群人的时尚行为推广为大众的普遍行为,基础运营商还有不少的功课要做。因此,国内的手机支付业务在修成“正果”前,尚有 一段不算轻松的路要走。